兒媳能繼承公婆宅基地使用權嗎

導讀: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那么兒媳能繼承公婆宅基地使用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關于兒媳能繼承公婆宅基地使用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兒媳能繼承公婆宅基地使用權嗎
宅基地是農村經濟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但媳婦可以繼承婆婆宅基地上的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條【集體財產的范圍】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自然人可能繼承的遺產范圍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