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幾種

導讀:
第三種是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土木工程是指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陸上或水中,直接或間接為人類生活、生產、科研等服務的各類工程。顯然,建筑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那么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種是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土木工程是指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陸上或水中,直接或間接為人類生活、生產、科研等服務的各類工程。顯然,建筑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關于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種是總承包,即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
第二種是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系,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或某種專業工程,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并對總包負責。
第三種是獨立承包,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于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第四種是聯合承包,是相對于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并協調它們之間的關系。
第五種是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項目上,不同的承包單位分別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
土木工程是指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陸上或水中,直接或間接為人類生活、生產、科研等服務的各類工程。土木工程可分為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工程、橋涵工程、隧道工程、水工工程、礦山工程、架線與管溝工程、其他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等需要,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附屬設施”指與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通信、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顯然,建筑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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