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方式有哪幾種

導讀:
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那么工程承包方式有哪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關于工程承包方式有哪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基礎設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壩、運河工程;公路和鐵路建設;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導井和地下道);橋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碼頭、棧橋、疏浚防波堤);飛機場、導彈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動力工程;仿歷史或名勝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如石油開發(fā)、煉油廠、礦山、煉鋼廠、化工廠、化肥廠等。
3、制造業(yè)工程。如造紙廠、紡織廠、機器廠等。
1、折疊總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直接簽訂的關于某一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的協議。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項目中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只能在項目法人與總承包商之間發(fā)生。
2、折疊分項承包合同
項目法人與各分項工程承包商分別簽訂的某一分項工程的協議。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整個工程可以約定由項目法人或其中一個主要承包商管理協調。分項承包合同的優(yōu)點在于給項目法人充分的靈活性,獲得最好的專業(yè)承包商以及縮短工期、節(jié)省由總承包商再分包的費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會帶來嚴重困難和復雜問題。
3、折疊分包合同
總承包商在與項目法人簽訂某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之后,總承包商將該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完成而與其簽訂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只能在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之間發(fā)生;項目法人與分承包商之間不直接發(fā)生合同法律關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間接地承擔總承包商對項目法人承擔的相關工程項目的義務。
工程承包(project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yè)主)簽訂承包合同,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