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撫養費的因素有哪些

導讀: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衡量子女撫養費的具體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一方無經濟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私生子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剝奪。那么影響撫養費的因素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衡量子女撫養費的具體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一方無經濟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私生子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剝奪。關于影響撫養費的因素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衡量子女撫養費的具體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一方無經濟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
綜上所述,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時候需要從三個方面的因素進行考慮,即子女實際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從這三方面考慮,才能比較公正的確定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父母給子女撫養費是源于兩種原因:第一,血親原因。也就是說,父母生下來孩子,父母就得對尚未成年的子女進行撫養,這是天生的義務,同時也是法律的義務。父母對自己的親生骨肉不盡撫養義務的話,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說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說,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親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形成了收養關系,那么對于收養的子女,也必須要當作親生的子女來對待,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
私生子,說白了就是男女沒有結婚的時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結婚不結婚,與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沒有半點關系。因為私生子與父母之間也是血濃于水的關系,所以父母必須對私生子履行撫養義務。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私生子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