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什么時候終止支付

導讀:
成年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撫養費: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2、成年子女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3、其他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那么撫養費什么時候終止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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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什么時候終止支付?
1、父母撫養子女一般到18周歲為止,年滿18周歲的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3、父母自身喪失撫養能力的,也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成年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撫養費: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成年子女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條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協商支付生活費、教育費等必要費用,也可以通過勤工儉學等途徑解決學費、生活費等費用。
相關法條鏈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責任編輯: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