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以沒有錢為由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

導讀:
拒絕支付撫養費說沒錢怎么辦?
撫養費的構成包括孩子的醫療費用、教育費用以及生活費用,如果負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未按照約定給付撫養費的扶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后要求強制執行,下面來看一下具體的方法。
1
撫養費沒有錢不給怎么樣強制執行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在搜查中,如發現有應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扣押。如果來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時內補辦。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被申請執行人的義務是交付金錢,在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交付金錢的同時,對他拖延履行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要在原有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2
子女撫養費可以變更嗎
離婚后,因為情勢的變更,子女撫養費也可以變更。
因為雙方離婚后,對于撫養子女的一方來說,可能會遇到來自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無法預見的新情況,比如實踐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經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學導致的教育費和生活費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經濟索賠、年齡的增長而隨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價因素導致原定撫育費不足等情形。此時,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會提出增加撫育費的要求。當然,如果雙方能平心靜氣的就變更撫養費協商一致,是最好的結果。
然而現實中,由于撫養子女的雙方已不具有配偶關系以及那種由愛到恨的感覺等諸多因素的縈繞,有時雙方很難就變更撫養費的數額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并不是沒有解決辦法。“離婚后,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因此,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就變更后撫育費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
離婚了孩子撫養費怎么給
離婚了孩子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