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特點

導讀: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依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稱承包人,后者稱為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屬于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因此,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工程承包合同作為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屬性外,還具有以下特點:1工程承包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通常要涉及對土地的利用強制性規范的限制,當事人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約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具有一定建設資質的法人。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依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稱承包人,后者稱為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屬于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因此,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工程承包合同作為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屬性外,還具有以下特點:1工程承包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通常要涉及對土地的利用強制性規范的限制,當事人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約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具有一定建設資質的法人。關于工程承包合同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一方依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稱承包人,后者稱為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屬于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因此,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
工程承包合同作為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屬性外,還具有以下特點:
1工程承包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通常要涉及對土地的利用強制性規范的限制,當事人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約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具有一定建設資質的法人。
2.工程承包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以書面方式訂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