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作用

導讀:
所以,明確婚前財產的范圍是婚前財產協議的主要作用之一。那么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作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明確婚前財產的范圍是婚前財產協議的主要作用之一。關于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作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作用
1、明確婚前財產的范圍,很多婚姻糾紛都是因為婚前財產的范圍界定不明。一般情況下,判定婚前財產的依據是取得財產的時間,但對于那些無法明確取得時間的貴重物品,在沒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就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明確婚前財產的范圍是婚前財產協議的主要作用之一。
2、確立婚后雙方財產的使用方法及采用共同財產制還是區別財產制。《婚姻法》規定,在沒有協議的情形下,婚后夫妻雙方的收入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雙方有協議,則婚后夫妻雙方收入的性質應依協議,既可以各自所有,也可以部分共同所有。
1、夫妻冠姓。
2、夫妻住所。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3、夫妻財產制。立約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4、家務分工。
5、家庭生活費,立約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
6、自由處分金。
7、子女姓氏。
8、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
9、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
10、特約事項。
11、立約人
男方: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婚前財產約定費用
1、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去所在地區的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手續,具體的收費標準視地區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費標準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財產公證的費用不高,因此,對于夫妻婚前財產差距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財產公證,保證自己財產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避免離婚財產分割發生糾紛造成對簿公堂的局面。
2、婚前財產公證,是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