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內容

導讀: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活動。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那么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活動。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關于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未婚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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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書標準版
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
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未婚妻在婚前申辦,稱婚前財產約定公證;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辦,稱夫妻財產約定公證。
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已婚者須提交結婚證書;
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書;
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現有夫妻財產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3、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
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5、其它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