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辦法

導讀:
第四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行為,受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保護和約束。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第六條蘇州市建設局是本市建設工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蘇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但直接發包活動必須在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同時接受蘇州市建設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的監督。第十條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的施工合同金額以及勞務分包招投標實施辦法另行發文規定。那么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辦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條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行為,受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保護和約束。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第六條蘇州市建設局是本市建設工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蘇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但直接發包活動必須在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同時接受蘇州市建設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的監督。第十條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的施工合同金額以及勞務分包招投標實施辦法另行發文規定。關于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辦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本市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勞務分包行為,杜絕工程轉包和非法分包,提高工程質量和安全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和《江蘇省建筑勞務分包企業就位實施意見》,結合蘇州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承接建設工程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辦法所稱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是指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87號令)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
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依法進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行為,受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保護和約束。
第五條 本市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勞務分包實行招投標和業務手冊登記兩項規定。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蘇州市建設局是本市建設工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委托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蘇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勞務分包管理的法規和規定,制定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實施辦法。
(二)查驗勞務分包企業的企業資格及分包范圍,核發《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業務登記手冊》,并進行業務登記管理。
(三)接受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的咨詢,為進入交易中心的企業提供有關勞務信息;
(四)指導和監督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的勞務分包交易和招投標活動,制定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投標實施辦法。
(五)辦理勞務分包施工合同備案。
第三章 勞務分包施工管理的實施
第八條
各類別勞務分包企業持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以及企業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主要技術工種人員化名冊以及相應證件,向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申領《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業務登記手冊》。
第九條
施工合同金額500萬元以上建設項目的勞務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將該項目的勞務分包直接發包給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勞務分包企業。但直接發包活動必須在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同時接受蘇州市建設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的監督。勞務分包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要及時進行勞務分包業務手冊登記。
第十條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的施工合同金額以及勞務分包招投標實施辦法另行發文規定。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一條
在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中,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與勞務分包企業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不得向無相應勞務分包資質和無《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業務登記手冊》的企業或個人發包勞務分包業務。
第十三條
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應擇優選擇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施工企業。勞務分包施工企業必須在相應資質條件的范圍內承接勞務業務。勞務分包施工企業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十四條
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對其承建工程的勞務進行分包,除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隊伍。
第十五條 勞務分包施工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勞務分包施工企業要嚴格履行勞務分包合同,按約定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負責。
第十七條
勞務分包施工企業要接受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質量、安全和現場管理,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消防及其他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第十八條
勞務分包施工企業要自覺接受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搞好內部管理,保證建設項目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工程建設執法監察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 當事人發生合同條款、施工責任等方面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部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行政,秉公辦事,提高效率,熱情服務,嚴禁以權謀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