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程序

導讀: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工程量清單;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因以上材料順序不同產生的作用和效力,故糾紛雙方需認真細讀,給予提供,為我站的審查提供最有效的依據。那么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工程量清單;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因以上材料順序不同產生的作用和效力,故糾紛雙方需認真細讀,給予提供,為我站的審查提供最有效的依據。關于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糾紛鑒定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鑒定依據
《清遠市公路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七)。
二、鑒定原則
鑒于該類項目審查的特殊性,故我站審查時執行:1、以合同中規定的計價辦法為原則;2、以雙方提供的合法資料為原則;3、堅持及時、合理、公平、公正的處理原則。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因以上材料順序不同產生的作用和效力,故糾紛雙方需認真細讀,給予提供,為我站的審查提供最有效的依據。
三、基本程序
站主辦人審閱委托項目內容---得出初步結論報告(10 天內)---送站技術負責人審查---對初步結論進行復核(5天內)---會約雙方征求意見---形成基本結論報告(5天內)---送站長總審(5天內)---出版(5天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