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根據本條規定,結合以上財產的定義,以下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1、工資和獎金。不能將贈與遺產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那么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本條規定,結合以上財產的定義,以下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1、工資和獎金。不能將贈與遺產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關于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關系存在期間夫妻生產經營所得,應當由夫妻共同擁有。”
根據本條規定,結合以上財產的定義,以下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和獎金。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按時支付給勞動者的作為勞動者報酬的金錢或者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鼓勵、表揚勞動者而給予勞動者的金錢或者實物。
2、生產經營所得。從事自營、租賃、承包業務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配偶一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者的名義從事生產和商業活動,以個別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活動,或以個人合伙的名義從事合伙經營,根據“獨資法”或“公司法”從事生產或商業活動所得的資金或種類。
3、知識產權收入。知識產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其中只有作者和發明創造人才能享有人格權;對于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權利人可以通過轉讓或許可夫妻雙方的知識產權財產權來獲得收益。
4、繼承或捐贈產生的財產。在婚姻期間,配偶或遺產中的任何一方或雙方獲得的財產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如一方或雙方繼承的已故父母的繼承權,以及一方或雙方在結婚時收到的禮物和禮物。
但是,如果繼承人在遺囑中表明某項遺產只屬于夫或妻,或者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給予夫或妻,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尊重一方配偶的繼承和贈與。不能將贈與遺產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5、配偶雙方共有的其他財產。根據現實生活,主要有下列類別的財產應由雙方共同擁有:
(一)婚后財產改良后的增值部分,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其中一方婚前擁有的房屋進行了翻新、翻新和改建,從而增加了建筑物的價值,則增加值部分為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二)婚后夫妻財產造成的窒息,是配偶雙方的共同財產,如存款利息;
(三)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次脫產取得的一次性工齡補償費,為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四)丈夫或妻子偶然獲得的獎品或獎品;
(五)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領取的養老金、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為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六)配偶雙方的共同債權人是配偶雙方的共同財產,例如配偶共同生產和經營所產生的債權。
法律設立夫妻財產制,調整夫妻財產關系,對保護夫妻的合法權利和財產利益,維護平等、和睦的家庭關系,并保障夫妻與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橐鲫P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一種共同共有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對全部夫妻財產不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