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股權需要交稅嗎

導讀:
不需要,個稅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離婚依法分割股權不存在納稅義務人,,如果平價轉讓或低于歷史成本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為零不交稅,但稅務機關需要核實此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不符合的話會要求當事人按照公允價格來計算轉讓價格進行納稅調整,調整后一般要補稅。《民法典》規定了婚姻法分割財產的基本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那么離婚分割股權需要交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需要,個稅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離婚依法分割股權不存在納稅義務人,,如果平價轉讓或低于歷史成本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為零不交稅,但稅務機關需要核實此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不符合的話會要求當事人按照公允價格來計算轉讓價格進行納稅調整,調整后一般要補稅。《民法典》規定了婚姻法分割財產的基本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關于離婚分割股權需要交稅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需要,個稅應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離婚依法分割股權不存在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轉讓價格-(歷史成本+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果平價轉讓或低于歷史成本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為零不交稅,但稅務機關需要核實此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不符合的話會要求當事人按照公允價格來計算轉讓價格進行納稅調整,調整后一般要補稅。
離婚時關于公司股份的分割,如果雙方能夠協商的,可以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對公司股份協商一致解決,則需要對公司股份進行分割。
若夫妻離婚后各自作為公司股東,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將公司股份分割給實際掌管公司經營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財產補償。
如果公司的股東僅為夫妻二人,可以對公司進行清算或將公司拍賣,清算后的剩余資產或拍賣所得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分割。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民法典》規定了婚姻法分割財產的基本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具體而言,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主要包括:
(一)男女平等原則
《民法典》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而言,男女平等原則體現在夫妻財產關系上,就是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離婚時男女雙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對共同的債務、負有平等的清償義務,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差異。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民法典》規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具體而言,因父母離婚必定對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長,有一個相對較好的生活環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財產時給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符合法律的規定。婦女一般在家中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其雖未創造太多的財產,但其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遠遠大于對方,因此分割夫妻財產時對其應給予一定的照顧。
(三)有利于生產和生活原則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從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實際價值。如對生產可以分給有經營知識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該方給付另一方一半的補償,對于生活必需品應當考慮雙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給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作為離婚原雙方當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將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加以分割。同時在協議離婚分割財產時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逃避共同債務;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逃避應承擔的贍養、撫養義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