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應如何正確分割公司股權

導讀:
二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辦法(一)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與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內部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股票如果雙方沒有另行協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為原則。離婚夫妻正確分割公司股權的方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權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轉讓的股票在分割作為共同財產的股票時同樣不能違反公司法關于限制轉讓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受到限制轉讓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發起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那么離婚夫妻應如何正確分割公司股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辦法(一)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與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內部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股票如果雙方沒有另行協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為原則。離婚夫妻正確分割公司股權的方法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權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轉讓的股票在分割作為共同財產的股票時同樣不能違反公司法關于限制轉讓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受到限制轉讓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發起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關于離婚夫妻應如何正確分割公司股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所有的離婚財產類型中股權分割是最復雜最多變的問題。它既不能被簡單地劃為一方的個人財產與另一方毫無關系也不會統統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權是個人股權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東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實際股東還是隱名股東股權(或股票)轉讓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權結構及章程規定情況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等等都會影響到最終的股權處理結果。筆者結合本人的辦案實踐以及現實中的眾多處理經驗將生活中常見的股權處理辦法總結歸納如下
一股權屬個人財產只分收益不分股權。
屬于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是指用個人婚前財產或者婚后約定歸個人所有的財產投資的股權。這部分股權本身屬于個人財產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潤分紅股價上漲拋售增值的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例如甲男與乙女2006年辦理婚姻登記甲男2004年出資30萬入股某某有限責任公司占股比例為50。這50的股權便是甲男的個人財產但最近二年以來該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30萬(2007年)40萬(2008年)那么甲男由此獲得的股權收益15萬20萬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均分。
二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辦法
(一)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
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轉讓與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內部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股票如果雙方沒有另行協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為原則。(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5條“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比如上市公司電子2006年2月10日發出公告稱,由于第五大股東劉滔與妻子習梅已經辦理離婚手續劉滔將其持有的電子230058萬股中的一半即11502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68)無償轉讓給習梅。經過這樣的分割之后,劉滔與習梅并列電子第五大股東。
離婚夫妻正確分割公司股權的方法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權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轉讓的股票在分割作為共同財產的股票時同樣不能違反公司法關于限制轉讓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受到限制轉讓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發起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第142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權的多種處理辦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特征處理夫妻共同股權既要尊重內部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又要考慮到股東人數少規模小判決讓不懂經營的夫或妻股東另一方直接獲得一半股權可能會破壞公司的經營穩定和長期發展因此視實際情況不同而采取多種形式的共同財產處理辦法。實踐中夫妻共同財產表現為有限公司股權的主要有三種情況1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投資雙方各占一定的出資比例股東僅為夫妻二人的夫妻公司。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或妻一方名義與他人合股投資。3夫妻雙方與他人合股投資。下面對這三種情況分別作出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