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糾紛3年未決民事調解一朝平息

導讀:
近日,在民事調解人員李其義的主持下,一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將3萬元賠償金交到了龍光社區居民曾先生手中。至此,一起因施工建房將他人瓦房壓塌的民事糾紛在爭執3年后終于得到解決。3年前,陳先生帶施工隊到桃源街道龍光社區龍井村,接了一私人住宅房工程。此后,施工隊與瓦房主人曾先生就賠償問題多次進行交涉。但實際上,這一協議并沒有得到落實。今年10月13日,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和原瓦房業主曾先生一起來到社區工作站尋求調解。在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施工方一次性賠付房屋建設費和3年租金3萬元。那么施工糾紛3年未決民事調解一朝平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在民事調解人員李其義的主持下,一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將3萬元賠償金交到了龍光社區居民曾先生手中。至此,一起因施工建房將他人瓦房壓塌的民事糾紛在爭執3年后終于得到解決。3年前,陳先生帶施工隊到桃源街道龍光社區龍井村,接了一私人住宅房工程。此后,施工隊與瓦房主人曾先生就賠償問題多次進行交涉。但實際上,這一協議并沒有得到落實。今年10月13日,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和原瓦房業主曾先生一起來到社區工作站尋求調解。在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施工方一次性賠付房屋建設費和3年租金3萬元。關于施工糾紛3年未決民事調解一朝平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在民事調解人員李其義的主持下,一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將3萬元賠償金交到了龍光社區居民曾先生手中。至此,一起因施工建房將他人瓦房壓塌的民事糾紛在爭執3年后終于得到解決。
3年前,陳先生帶施工隊到桃源街道龍光社區龍井村,接了一私人住宅房工程。2003年1月,由于施工不慎,靠近工地一側的一間居民瓦房被壓塌,
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此后,施工隊與瓦房主人曾先生就賠償問題多次進行交涉。當年9月,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施工隊和曾先生合作重建瓦房。但實際上,這一協議并沒有得到落實。因此,雙方爭端再起,并為賠償問題各持己見。
今年10月13日,施工隊負責人陳先生和原瓦房業主曾先生一起來到社區工作站尋求調解。社區工作站站長彭建輝和桃源司法所龍光工作站調解人員李其義就此事進行調查后,從中積極協調。在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施工方一次性賠付房屋建設費和3年租金3萬元。一場長達3年的糾紛終于得已畫上句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