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法規的概念

導讀:
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業范圍內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裝修裝飾活動,主要包括房屋、鐵路、公路、機場、港口、橋梁、礦井、水庫、電站、通訊線路等。那么建設工程合同法規的概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業范圍內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裝修裝飾活動,主要包括房屋、鐵路、公路、機場、港口、橋梁、礦井、水庫、電站、通訊線路等。關于建設工程合同法規的概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的客體是工程。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業范圍內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裝修裝飾活動,主要包括房屋、鐵路、公路、機場、港口、橋梁、礦井、水庫、電站、通訊線路等。建設工程的主體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發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即投資建設該項工程的單位,通常也稱作“業主”。
此外,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部分工程項目進行分包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即成為分包工程的發包人。建設工程的承包人,即實施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業務的單位,包括對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單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