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發內容粗俗短信給情人妻子 被訴名譽侵權

導讀:
陳女士的丈夫曾與一名姓劉的女子產生婚外情,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但自去年10月6日起,陳女士開始不斷接到劉某發送的手機短信,當中大部分記錄了劉某與她丈夫來往期間的交往情況以及發生不正當關系的細節描述,內容粗俗下流。最多的時候,陳女士一天竟能收到18條這樣的短信。為此,陳女士曾因神經衰弱到醫院就診。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長期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對陳女士進行騷擾,內容污穢不堪,使用了大量的污辱性語言。那么第三者發內容粗俗短信給情人妻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女士的丈夫曾與一名姓劉的女子產生婚外情,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但自去年10月6日起,陳女士開始不斷接到劉某發送的手機短信,當中大部分記錄了劉某與她丈夫來往期間的交往情況以及發生不正當關系的細節描述,內容粗俗下流。最多的時候,陳女士一天竟能收到18條這樣的短信。為此,陳女士曾因神經衰弱到醫院就診。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長期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對陳女士進行騷擾,內容污穢不堪,使用了大量的污辱性語言。關于第三者發內容粗俗短信給情人妻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女士的丈夫曾與一名姓劉的女子產生婚外情,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系。去年9月起,他與劉某斷絕來往。但自去年10月6日起,陳女士開始不斷接到劉某發送的手機短信,當中大部分記錄了劉某與她丈夫來往期間的交往情況以及發生不正當關系的細節描述,內容粗俗下流。最多的時候,陳女士一天竟能收到18條這樣的短信。為此,陳女士曾因神經衰弱到醫院就診。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長期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對陳女士進行騷擾,內容污穢不堪,使用了大量的污辱性語言。法院認為,這一行為已侵犯陳女士的人格尊嚴,構成對陳女士名譽權的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