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劃分上報時間要求

導讀: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那么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劃分上報時間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關于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劃分上報時間要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事故類別和等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按相關規定報告。質量監督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向本級建設交通委或專業管理部門報告。區(縣)建設交通委和專業建設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2小時內上報市建設交通委和市專業建設管理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