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退還彩禮錢嗎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離婚要退還彩禮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關于離婚要退還彩禮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八種情況下一般不予退還:
1、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2、戀愛中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3、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5、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還;
6、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可不予返還;
7、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不予返還;
8、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還。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于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借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說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么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