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補償分包方虧損問題

導讀:
分包方虧損的補償問題,可以就補償問題先進行協商。不合法的勞務分包造成虧損無法協商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流程是: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勞務分包是施工行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圍內允許。那么怎么補償分包方虧損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包方虧損的補償問題,可以就補償問題先進行協商。不合法的勞務分包造成虧損無法協商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流程是: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勞務分包是施工行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圍內允許。關于怎么補償分包方虧損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包方虧損的補償問題,可以就補償問題先進行協商。不合法的勞務分包造成虧損無法協商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第七百九十一條【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分包】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相關物資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所應承擔責任】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第八百零五條【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所應承擔責任】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勞務分包是施工行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圍內允許。但是禁止勞務公司將承攬到的勞務分包再轉包或者分包給其他的公司;禁止主體工程專業分包,主體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勞務分包不能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