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有哪些風險

導讀:
債權人自愿放棄部分債務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部分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那么債權擔保有哪些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自愿放棄部分債務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部分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關于債權擔保有哪些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大家或多或少會遇到他人讓自己幫忙作擔保,對擔保人的各種情況可能了解也可能不太了解,在債務人保證只是讓自己在簽字而已并不會讓自己承擔實質的責任,大家會出于某種原因而答應,卻對自己簽字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以及應承擔的法律債權風險又缺乏了解。
一、擔保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
依據法律規定,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在司法實踐中,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有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按印,或者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等。
二、為他人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的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如約承擔責任時,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以及擔保人主張責任,擔保分為人保和物保,擔保人就是所謂的人保,在人保和物保同時存在的情況下,人保承擔除物保以外的擔保責任。債權人自愿放棄部分債務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部分內免除擔保責任。
三、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擔保的債權債務變更,擔保人的保證責任
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仍應當對未轉讓部分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四、什么情況下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下情況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系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甚至是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