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怎么寫當時情況

導讀:
當不幸出現交通事故時,我們需要及時聯系交通部門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在交通部門來了之后,會要求我們對該交通事故寫一份當時情況的報告書,要記載車禍發生時的一些情況。事故經過材料應當客觀、真實、能夠全面地反映事故情況。4、發現險情的路面情況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出車禍怎么寫當時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不幸出現交通事故時,我們需要及時聯系交通部門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在交通部門來了之后,會要求我們對該交通事故寫一份當時情況的報告書,要記載車禍發生時的一些情況。事故經過材料應當客觀、真實、能夠全面地反映事故情況。4、發現險情的路面情況及采取的安全措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出車禍怎么寫當時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不幸出現交通事故時,我們需要及時聯系交通部門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在交通部門來了之后,會要求我們對該交通事故寫一份當時情況的報告書,要記載車禍發生時的一些情況。那么出車禍怎么寫當時情況呢?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事故經過材料應當客觀、真實、能夠全面地反映事故情況。其格式可參考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個人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周圍的重要環境、天氣、道路狀況。
3、當事人及對方當事人的交通方式、車輛的行駛方向、所要達到的目的地。
4、發現險情的路面情況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駕駛證的準駕類型、辦理時間,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及車輛類型、牌照號碼。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出車禍怎么寫當時情況”的相關法律。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需要寫明當時情況的,一定要按照當時情況去書寫。如果您還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問題咨詢,可以聯系我們的專業律師,為您提供詳細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