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方式有哪些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我們處處離不開交通,可能一時間的疏忽就會造成交通事故。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保護現場,保護現場讓交警更好判斷是那方的責任更好處理交通事故,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保護現場方式有哪些,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并要勸阻圍觀群眾進入現場。對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席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3)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4)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后,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志,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象,除及時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別注意:燃油起火時,不能用水滅火,要用沙子覆蓋的方式來滅火,否則極易造成火勢擴散。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應當做好報案記錄。據情況進行大致了解,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應及時向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報告。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將案件移送至主管部門,且及時通知報案的相關當事人。
經現場勘查,案件確屬交通事故的,應填寫《交通事故立案登記表》。不屬于交通事故的案件,經負責人批準,應書面通知當事人。
以上事故的現場勘查,一般不得少于兩人數人。
屬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件,地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必要時應當商請人民檢察院派員到現場。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其認為必要時也可派員到現場指導勘查。維護現場秩序的工作,由管理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派員進行。
勘查人員到達現場后,首先應當立即進行傷者及財物的搶救;然后收集物證、尋找目睹事故發生的證人,并制作勘查材料;最后清點現場遺留的物品,做好清理疏散工作,恢復道路的正常通行。
繪制的交通事故現場圖須有勘查員和繪圖員的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也應簽字,不在現場或不能簽字的由見證人簽字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字且無見證人的,將情況如實記錄在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遺留的物品應當予以保護,除物證外應及時返還當事人,找不到物主,暫時無人認領的要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現場的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所出具的法律文書。其目的是通過對現場有關材料的分析、判斷、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形成原因,作為最終處理交通事故,分清雙方當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大小,以及人民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重要證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認定由負責處理交通事故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認定。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經過事故調查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相關責任。具體劃分責任的方式為: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能作為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證據使用,即明確其是證據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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