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怎么扣預付款

導讀:
在一般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中,都要明文規定發包人在開工前撥給承包人一定限額外負擔的工程預付款,但是工程是否實行預付款,取決于工程性質、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那么工程怎么扣預付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一般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中,都要明文規定發包人在開工前撥給承包人一定限額外負擔的工程預付款,但是工程是否實行預付款,取決于工程性質、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關于工程怎么扣預付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于工程預付款數額時起扣,從每次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價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公式:t=p-m/n;式中t-起扣點,工程預付款開始扣回時的累計完成工作量金額;m-工程預付款限額;n-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工程的價款總額。
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施工企業承包工程,一般實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數量的備料周轉金我。預付款就是發包人為了幫助承包人解決工程施工前期資金緊張的困難而提前給付的一筆款項。在一般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中,都要明文規定發包人在開工前撥給承包人一定限額外負擔的工程預付款,但是工程是否實行預付款,取決于工程性質、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的規定。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后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正式開工前預支給承包人的工程款。預付款是施工準備和所需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又稱為預付備料款。
按照《建設工程價款式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在具備施工條件下,發包人應在雙方簽訂合同后的1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預付工程款,發包人不按時約定預付,承包人應在預付時間到期后10天內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預付的,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