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糾紛要怎么收集證據(jù)

導讀:
建筑工程質量糾紛法院對證據(jù)審查的方法是什么法律分析:1、審查證言應當考慮涉及建筑缺陷的有關事實,并且考慮缺陷的調查人和評估人的可信程度,法律分析:在建筑施工糾紛中,將有關書證、物證收集完整,如發(fā)包方的招標文件、承包方的投標書、承包方、發(fā)包方訂立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量簽證單、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設計變更的聯(lián)系單、隱蔽工程的驗收記錄、工程預決算書等,建筑工程質量糾紛該怎么處理法律分析: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其承擔賠償責任,并且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建筑工程質量糾紛法院對證據(jù)審查的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審查證言應當考慮涉及建筑缺陷的有關事實,并且考慮缺陷的調查人和評估人的可信程度。如果證人是業(yè)主或不動產的使用人,應當審查他們什么時候第一次發(fā)現(xiàn)了問題的存在,發(fā)現(xiàn)時候的缺陷程度,采取了何種措施彌補這些缺陷。因為一些明顯的缺陷是由于缺乏適當?shù)谋pB(yǎng)或者濫用造成的,詢問的問題應著重在這方面。進一步,應審查業(yè)主在竣工以后所作的改造。很多缺陷是業(yè)主在購買以后進行的改造造成的。2、在建筑工程缺陷索賠中,專家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建筑缺陷索賠中,專家通常進行調查,對缺陷原因進行評估;推薦修補辦法;確定維修費用。通常要求專家確定設計、安裝、和完成產品和設備安裝所需要的細心標準。例如,經常要求專家對工程師的設計是否符合設計師的細心標準加以評估確定。這些方面可以質詢的問題很多,比如技術、經驗、和專家的細心程度。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及第九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建筑工程質量糾紛該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其承擔賠償責任,并且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但是秉著工程質量高于效力原則,發(fā)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fā)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fā)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建筑施工糾紛該如何取證?
法律分析:在建筑施工糾紛中,將有關書證、物證收集完整,如發(fā)包方的招標文件、承包方的投標書、承包方、發(fā)包方訂立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量簽證單、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設計變更的聯(lián)系單、隱蔽工程的驗收記錄、工程預決算書等。將不易保存的證據(jù)以照片、視聽資料等形式固定好。同時,在信函、備忘錄、會議記錄或電話記錄中可能作出了有關合同履行和質量方面的陳述都應當納入證據(jù)材料中。同時,在建筑施工糾紛中,通常委托專家進行調查,對缺陷原因進行評估,確定維修費用等。對工程量和工程造價無法形成最終結算的以及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的糾紛,通常需要委托專業(yè)的鑒定機構進行工程造價鑒定和工程質量鑒定。總之,因為建設工程施工糾紛較為復雜,所以大家從合同訂立之日起就要樹立證據(jù)意識和風險意識,搜集和保留與工程有關的所有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fā)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fā)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jù)確認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
工程質量糾紛要怎么收集證據(jù)
法律分析:1.施工現(xiàn)場的證據(jù)收集,應當考慮證據(jù)的來源。
證據(jù)的固定方式與保全方式,因為施工現(xiàn)場隨時間的推移,有些現(xiàn)場會被覆蓋或破壞,而且有些招、攝影的背景很難區(qū)分現(xiàn)場的實際位置。
除了攝像、拍照,還可以采用封樣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鋼材、墻磚、水泥等,可現(xiàn)場封樣。
2.制作調查筆錄,通過對施工人員、項目部管理人員或駐工地代表、監(jiān)理人員、材料管理員、鑒定人員的走訪調查,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書面證據(jù)。
3.工商查檔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業(yè)的資質及經營業(yè)績,對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及訴訟的主體資格具有重要意義。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書面證據(jù)。
如合同,補充合同,備忘錄,現(xiàn)場簽證,開工令。
設計變更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書等。
法律依據(j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jù)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shù)據(jù);(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建筑工程質量糾紛該如何處理
1、建筑工程質量糾紛的處理如下:發(fā)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不能修復或經修復仍不能達到約定質量標準的,發(fā)包人可以減少工程價款的支付。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一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后,發(fā)包人應當根據(jù)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fā)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工程驗收的內容
第一,建設工程質量標準
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以及國家頒發(fā)的施工驗收規(guī)范,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對該項建設工程特殊的質量要求,以及為體現(xiàn)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而在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說明書中提出的有關工程質量的具體指標和技術要求。
第二,工程技術經濟資料
一般應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工程的設計圖紙及其他有關設計文件、工程所用主要建設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和進場檢驗報告;申請竣工驗收的報告書及有關工程建設的技術檔案等。
第三,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書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承包人應當對其施工的建設工程質量在一定期限內承擔保修責任,以維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承包人應當按規(guī)定提供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證書,作為其向用戶承諾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書面憑證。
第四,其他竣工條件
例如,按照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城市住宅小區(qū)竣工綜合驗收,還應做到住宅及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等單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驗收資料齊全;各類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裝飾色調等符合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要求;施工工具、暫設工程、建筑殘土、剩余構件全部拆除運走,達到場清地平;有綠化要求的是否已按綠化設計全部完成,達到樹活草青等。
法律依據(jù):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guī)定》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zhí)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二、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如何結算工程款
在實踐中,建筑工程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嚴重違約的,而出現(xiàn)違約又無法協(xié)商處理時,守約方就會解除合同,并要求結算相關的工程款項。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雙方可以如下結算工程款:
(1)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fā)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即雙方應當按照施工方實際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付款。
(2)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fā)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
如果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施工方應當予以修復,若修復后驗收合格的,雙方應按照施工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但發(fā)包人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擔修復費用;若修復后驗收不合格的,發(fā)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質量糾紛如何取證以及審查
通常要求專家確定設計、安裝、和完成產品和設備安裝所需要的細心標準。例如,經常要求專家對工程師的設計是否符合設計師的細心標準加以評估確定。這些方面可以質詢的問題很多,比如技術、經驗、和專家的細心程度。
1、改進設計是否低于設計時的標準,如果是,具體哪些方面低?
2、施工和工藝是否低于施工時應具備的標準,如果是,具體哪些方面低?
3、所用材料是否低于類似系統(tǒng)中的材料使用標準?
調查的性質、規(guī)模和范圍對于專家判定缺陷原因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調查只是初步的和有限的,則專家就沒有充分的資料數(shù)據(jù)判斷缺陷的原因。調查應當由與專家一起工作的工作人員進行,而不是提供證言的專家進行。調查人員采用的憑證和程序是很重要的。在某些工程項目中,調查司空見慣,已經成了例行公事。這些程式化的調查一般是可以信賴的,但也可能對一些細節(jié)缺乏注意。
對專家得出質量缺陷及其原因之間的因果關系的結論要加以質證。缺陷的發(fā)生可能是因為產品設計的不正確,設備的設計不正確,指定在設備中應用的產品不適當;安裝不正確;維護不正確。建筑缺陷通常是上述幾個原因導致的。專家要區(qū)分是直接因果關系,還是造成缺陷的一個誘因。專家應足夠細心以區(qū)分是表面缺陷(如粉刷墻面裂紋),還是結構性缺陷(例如基礎移位)。專家形成結論的科學基礎和事實基礎也應當質證,例如:
1、工程改造中是否有缺陷?
2、工程改造的設計中是否有缺陷
3、設計對造成缺陷起重大作用?如果是這樣,具體數(shù)額是多少?
4、施工,或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對工程缺陷是否起重大作用,如果是,具體數(shù)額?
5、設計、施工、材料的使用是否違反了當時已經生效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安全指令?
6、工程的建成情況是否符合圖紙技術規(guī)范?如果沒有?具體有哪些不符?
基于對缺陷原因的判斷,專家可能提出維修方案。維修費用是一個焦點問題。通常不允許更換缺陷工程所有的部件,比如實際只有5%的工程缺陷,就不能因此廢棄95%的完好工程。維修應當恢復到原來(竣工時)的條件,還是維修開始時的條件?這也是常常引起爭論的問題。因為發(fā)生質量爭議時已經是完工以后很長時間以后,工程已經被使用很長時間了。在一個案例中,法院判決業(yè)主有權恢復到同原來承包商簽訂合同以前的狀況,而不是取得正在更換工程的價值。維修缺陷工程的費用可能超過缺陷造成的價值損失或不動產的初始成本。專家提出的維修方案可能是特別費錢的方案。這都是確定判決結果應當考慮的。
此外,專家可能與維修工程有某種利益關系,這也是要加以審查的:例如,當事人是否已經給了專家大筆費用去設計維修工程?采用特定的承包商,或采用某個程序或產品,專家是否有特殊利益?如果付款給專家要其監(jiān)督維修工程,專家也會有利益關系。如果專家提供的維修方案有缺陷,專家的能力就會受到質疑,并從而使他的整個觀點受到懷疑。
最后,維修費用要由專家計算、監(jiān)督甚至確定。無論什么情況,維修費用的細節(jié)都要同專家核實。適當?shù)娜≠M因素以及專家的計算方法都應當加以審查。質詢的問題包括,計算是否反映當?shù)氐慕洕斦褪袌銮闆r;當?shù)氐某杀咀兓?以及其他因素可能影響具體缺陷。不可預見費用和間接費用通常在計算中采用,利潤、企業(yè)管理費(總部管理費)用、和設計費用等都應加以審查。常見的問題,如:什么樣的維修設計和費用可以彌補設計和施工缺陷?
在建筑缺陷索賠中,證據(jù)材料的制作尤其重要,因為判斷是否存在缺陷責任往往要看被告是否達到了本行業(yè)的細心標準,從而判決當事人是否有過失。這需要專家評估實際履行過程。因此,工程項目的完整書面記錄和文件不僅能描述項目的實際完成情況,而且也成為確定實際履行情況的唯一根據(jù)。這也是專家獲得必要文件,形成其結論的最經濟的途徑。沒有完整的項目完成記錄,專家可能不能得出完整的和最終的結論。
下列承包商和設計人的文件對于描述項目完成情況是有用的:每日報告、照片、日記、備忘錄、工作會議記錄、變更令,分包商、設計人和業(yè)主之間的來往記錄、進度付款請求、施工進度計劃。
此外,通過證據(jù)材料制作,收集施工和設計合同的副本,從而確定哪一個承包商或分包商安裝或履行了缺陷工程。
承包商、分包商、和供應商可能要對違反合同承擔責任。收集證據(jù)材料還要收集其他已經作出的擔保。在信函、備忘錄、會議記錄或電話記錄中可能作出了有關合同履行和質量方面的陳述。產品宣傳可能擴大承包商的擔保范圍,應當納入證據(jù)材料中。在一個案例中,在合同磋商過程中承包商給業(yè)主的產品宣傳中要在合同規(guī)定的一年擔保期之外提供20年的擔保。這樣,由于工程在竣工6年以后開始脫落,法院判決承包商承擔維修責任。因此,合同、其他書面記錄的陳述、以及產品宣傳資料應當包括在證據(jù)材料中。
工程缺陷索賠的證據(jù)材料應注意下列材料,不動產的租賃、轉移,維修記錄,有關房主對房屋缺陷的投訴記錄。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工程范圍。
2、建設工期。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一項整體的建設工程,往往由許多的中間工程組成,中間工程的完工時間,影響著后續(xù)工程的開工,制約著整個工程的順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對中間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作明確約定。
4、工程質量。
5、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因采用不同的定額計算方法,會產生巨大的價款差額。在以招標投標方式簽訂的合同中,應以中標時確定的金額為準;如按初步設計總概算投資包干時,應以經審批的概算投資中與承包內容相應部分的投資(包括相應的不可預見費)為工程價款;如按施工圖預算包干,則應以審查后的施工圖總預算或綜合預算為準。
在建筑、安裝合同中,能準確確定工程價款的,需予明確規(guī)定。如在合同簽訂當時尚不能準確計算出工程價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圖預算加現(xiàn)場簽證和按時結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確規(guī)定工程價款的計算原則,具體約定執(zhí)行的定額、計算標準,以及工程價款的審定方式等。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工程的技術資料,如勘察、設計資料等,是進行建筑施工的依據(jù)和基礎,發(fā)包方必須將工程的有關技術資料全面、客觀、及時地交付給施工人,才能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7、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項建筑安裝合同中,采用何種方式進行結算,需雙方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協(xié)商,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于工程款的撥付,需根據(jù)付款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確定,具體有如下四項: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的驗收方法、程序和標準,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行政法規(guī)予以規(guī)范。
10、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施工工程在辦理移交驗收手續(xù)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要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更換。國家對建筑工程的質量保證期限一般都有明確要求。
11、相互協(xié)作發(fā)布方條款。施工合同與勘察、設計合同一樣,不僅需要當事人各自積極履行義務,還需要當事人相互協(xié)作,協(xié)助對方履行義務,如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交相關技術資料、通報工程情況,在完工時,及時檢查驗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