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公告一般多少天

導讀:
債權轉讓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確規定。對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平臺通過其他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的債權,再以轉讓這批資產債權的方式在平臺發布標的募資。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那么債權轉讓公告一般多少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確規定。對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平臺通過其他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的債權,再以轉讓這批資產債權的方式在平臺發布標的募資。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關于債權轉讓公告一般多少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債權轉讓公告的期限可以為六十天。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投資人債權變現模式。該模式是針對同一平臺的投資人而言,即原來的投資者將其投資的標的轉讓給平臺上的其他投資者,原投資者實現資產變現,是網貸平臺提高投資者資產流動性的重要方式。
2、專業放貸人債權轉讓模式。在該模式中專業放貸人(通常為平臺的實際控制人、平臺財務或平臺易于控制的其他個體)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應債權,再把債權按金額、期限打包錯配、小額分散給投資人,并承諾到期回購債權。
3、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模式。平臺通過其他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的債權,再以轉讓這批資產債權的方式在平臺發布標的募資。此類業務形式涉及了如消費信貸類、抵押類等多種資產類別。
1、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權人地位,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債權轉讓需要通知債務人。
2、通知既對債務人發生效力,不同意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
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且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是債權轉讓必須要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4、《民法典》中關于債權轉讓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