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的形式及注意事項

導讀:
債權轉讓的形式1、專業放貸人模式。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三是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 手續,債權轉讓無效。那么債權轉讓的形式及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的形式1、專業放貸人模式。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三是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 手續,債權轉讓無效。關于債權轉讓的形式及注意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專業放貸人模式。在該模式中專業放貸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應債權,再把債權按金額、期限打包錯配、小額分散給投資人,并承諾到期回購債權
2、普通債權轉讓模式。該模式往往涉及到兩個平臺,至少包括轉讓人、受讓人、原始借款人、原始借款服務中介、債權轉讓平臺等5個相關方,是指出讓人愿意將其與借款人、借款服務中介一并簽署并生效的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另一個平臺上的受讓人,即投資者。
3、投資人債權變現模式。該模式是針對同一平臺的投資人而言,即A投資者將其投資的標的轉讓給平臺上的B投資者,A投資者實現資產變現,是平臺提高投資者資產流動性的重要創新。
1.債權轉讓時通知債務人方發生法律效力
2.關于債權轉讓的通知方式問題
3.關于債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時間
債務債權轉讓生效條件是什么
第一、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于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第二、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第三、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第四、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權利的轉讓,是否以征得債務人的同意為要件,各國的立法有三種不同的規定:一是自由主義,德國民法典是主張債權原則上可以自由轉讓,不以取得債務人同意或通知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義,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三是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
第五、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債權轉讓如果系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債權轉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債權轉讓的寬泛規定,給不法之徒造成了可乘之機,為在司法過程中使債權轉讓制度的適用與立法本意保持高度一致,有必要仔細研究債權轉讓的各種限制性規定,規范債權轉讓的條件及程序,使立法目的在司法實踐中得到充分實現。
(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債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風凜凜或無效那么債權轉讓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標的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無效,那么債權人就此債權的轉讓也無效,則債權轉讓合同也部分無效,就原合同無效部分,債權轉讓合同亦部分無效。
(二)、債權轉讓合同的內容與原合同保持一致。債權轉讓合同的標的、金額、數量以及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等均與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則,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而非債權的轉讓了。
(三)、債權轉讓的條件限制?!逗贤ā返?9條規定了債權轉讓除外的3種情形:(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所謂合同性質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質的諸如繼承、身份權、人格權、肖像權及人身損害賠償等;當事人約定指當事人就債權轉讓特別約定不得轉讓或債務人如果知道債權人轉讓給第三人就不訂立合同。依照法律規定指法律明文規定了不得轉讓債權的情形或受讓主體的限制。如某些行業規定了特定的企業才可經營,或企業章程規定了經營范圍,則相關的債權轉讓也須具備相關的經營資格與經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