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交警如何做好現場查勘?

導讀:
一般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若發生重大車禍現場、多人員傷亡的,交警需奔赴現場。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應當立即查找。那么交通事故現場,交警如何做好現場查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若發生重大車禍現場、多人員傷亡的,交警需奔赴現場。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應當立即查找。關于交通事故現場,交警如何做好現場查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若發生重大車禍現場、多人員傷亡的,交警需奔赴現場。那么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后,應該做哪些現場查勘?還有如何做好現場查勘?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1、交通警察在現場應當查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及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并進行登記,依法傳喚交通肇事嫌疑人。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應當立即查找。
2、痕跡或者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滅失的,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3、車輛駕駛人有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
4、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二、交通應如何做好現場查勘?
1、交通警察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事故痕跡物證勘驗》等標準的規定,客觀、全面勘查現場,提取痕跡物證,通過照相、攝像、繪圖、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等方式固定現場證據。
2、因調查取證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補充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或者進行模擬實驗。進行模擬實驗時,應當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的行為。
3、交通警察應當按照《交通事故勘驗照相》等標準,拍攝、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照片。當場死亡兩人以上的,應當對尸體編號,逐一拍照,并記錄尸體的位置、特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