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

導讀:
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1.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良好道路通行秩序。輕微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平時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數屬于小型交通事故對于此類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無法達成協議不能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那么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1.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良好道路通行秩序。輕微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平時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數屬于小型交通事故對于此類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無法達成協議不能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關于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以后,應當做些什么工作
1.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志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志避免發生交通堵塞。
2.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3.指揮勘查、救護等車輛停放在便于搶救和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現場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3條內容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下列工作
1.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3.查找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
4.其他調查工作。
輕微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
平時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數屬于小型交通事故對于此類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沒有爭議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例如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對于“剮蹭”、“追尾”等交通事故肇事雙方須自行快速撤離現場通過保險進行事故善后賠償處理不再停留于事故現場等待交警處理以減少道路擁堵現象。無法達成協議不能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但是即使是小型交通事故也要保障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害得到賠償。所以在撤離現場之前必須記住與對方當事人對事實和交通事故成因做一個書面記載包括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并共同簽名。如果能即時達成協議書也可以立即寫一個事故處理協議書寫清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之后立即撤離現場。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