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嗎

導讀:
交通事故的認定書,就是指當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相關部門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所出具的一個書面文件。(一)重新認定的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的認定書,就是指當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相關部門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所出具的一個書面文件。(一)重新認定的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的認定書,就是指當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相關部門對于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所出具的一個書面文件。那么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下達后,我們還可以進行交通事故的重新認定嗎?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重新認定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
(二)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不能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且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遞交重新認定責任申請書。
(三)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住址、郵編、電話;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三人,即其他事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
2、正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理由,如有證據或證據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3、尾部須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主要如下: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系;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系,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