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準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嗎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在實踐操作中,很少會發生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身并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責令重新認定后,予以救濟。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準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在實踐操作中,很少會發生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身并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責令重新認定后,予以救濟。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準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交通事故出現的頻率也越來越高。如果我們在道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般都會有公安交警部門的人前來調查處理,并根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準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嗎?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在實踐操作中,很少會發生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交通事故認定書。因此,當事人另外一種救濟手段即是通過向法院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地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法庭對交通事故認定予以質證后決定是否采信這項證據,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也可以通過信訪程序。依據信訪條例的規定,只有在司法程序進行完畢后,才可以啟動信訪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身并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責令重新認定后,予以救濟。司法實務中,法庭一般不會變更或者撤銷事故認定的,而信訪的成本又高,當事人獲得法律救濟的機會非常小、途徑少。
1、重新認定的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
如果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有錯誤時,也可以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
2、不服事故責任認定的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當有事實依據和理由,不能主觀地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當,要求重新認定,且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遞交重新認定責任申請書。
3、責任重新認定申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住址、郵編、電話;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三人,即其他事故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
正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理由,如有證據或證據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尾部須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