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視點: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導讀:
審判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因片面理解訴訟時效內涵及時效中斷的事由,喪失許多主張權利的機會,吃“時間差”啞巴虧的現象屢見不鮮。訴訟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就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即喪失勝訴權。《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民法通則》第137條同時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那么律師視點: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判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因片面理解訴訟時效內涵及時效中斷的事由,喪失許多主張權利的機會,吃“時間差”啞巴虧的現象屢見不鮮。訴訟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就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即喪失勝訴權。《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民法通則》第137條同時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關于律師視點: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律師視點: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審判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因片面理解訴訟時效內涵及時效中斷的事由,喪失許多主張權利的機會,吃“時間差”啞巴虧的現象屢見不鮮。訴訟時效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就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即喪失勝訴權。
《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民法通則》第137條同時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對于這20年訴訟時效應該怎樣理解呢?王律師告訴讀者,其適用前提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時開始計算,即使權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也只在20年內獲取法律保護。這不同于以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作為適用前提的其他訴訟時效。
昨天下午,本報邀請資深律師王金寶和劉輝先生接聽熱線,向讀者詳細闡述了各類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記者摘錄了一些同生活密切相關的咨詢內容,幫助讀者理解法律。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關鍵詞:1年
事例:殷女士反映,她在2002年因鼻竇炎在醫院手術,術后出院沒發現有什么問題,但今年開始鼻腔流膿,她懷疑與2002年的手術有關,但聽說這類案件的訴訟時效只有1年,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向醫院索賠?
解答:當然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你雖于2002年行手術,但損害后果是今年才顯露出來,此時你才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故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應當從此時開始,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同時也可以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第二款之規定,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
關鍵詞:訴訟中斷
事例:陳先生咨詢,2002年在醫院治療時受到損害,他和醫院爭執了好久,后于2003年8月份雙方共同委托市醫學會進行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為不構成醫療事故。現在他要起訴醫院,而院方認為從損害發生日至今已超過1年的訴訟時效,院方的說法有依據嗎?
解答: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但是因在2003年8月份你們雙方共同委托進行鑒定,是雙方就糾紛協商處理的過程,符合《民事訴訟法》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那么訴訟時效應當從作出鑒定結論后重新起算,你在此后1年內主張自己的民事權利是有效的,院方的說法當然沒有依據。
交通違法處理中有關時效規定
關鍵詞:15天10天
朱先生:我是一名司機,因駕車撞傷他人被公安交警部門通知前去接受處理,我在一個月后前去,被告知因逾期已被吊銷駕駛證,請問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解答: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在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應當在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你因超過15日的期限,所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才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你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唐女士:我駕車與他人發生了交通事故,致對方損傷,公安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后,我們雙方對損害賠償的數額爭執不下,都想請公安交警部門調解,請問該在多長時間內提出?
解答:應在10日內提出。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雙方共同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
其他訴訟爭議中相關時效規定
關鍵詞:質量損害2年
趙小姐:我于2000年購買了一臺電熱水器,今年年初因熱水器漏電造成我受傷,聽說法律有訴訟時效的規定,我還可以起訴索賠嗎?
解答:當然可以。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因產品質量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該請求權在缺陷產品交付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你的事故發生于今年,故知道該產品存在缺陷的賠償請求權應當從此時起算。
關鍵詞:環境損害3年
夏先生:我家隔壁有一化工廠,時常向門口的魚塘里排放污水,我家小孩因吃了被污染的魚發生中毒,后經搶救才脫離危險,我在多長時間內有權起訴這家化工廠?
解答:你可以在環境污染發生損害時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環境保護法》之規定,因環境污染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關鍵詞:勞動爭議60天陳先生:我一年前在公司擔任促銷員,按照規定應該以10%的比例從銷售額中提取獎金,但是公司沒有給我。當時我和公司就鬧糾紛,但是后來我被提升為副總經理,就沒好意思繼續討要。現在,公司換了領導,我想打官司討回那筆獎金,請問還在訴訟時效內嗎?
解答:這是一起勞動爭議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發生后,當事人應當于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要注意的是,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60天,超過該期限,仲裁部門將不予受理;而沒有經過仲裁前置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的情況顯然已經過了仲裁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