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

導讀: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那么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那么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發生下列情形時,訴訟時效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已經過的時效繼續計算: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此,為了更好地應對疫情對訴訟時效的影響,我們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提升遠程訴訟的效率,并加強司法機構的協調合作,限制期的延長、特殊情況的考慮、遠程訴訟的興起以及政策的靈活調整,都為當事人在疫情期間的法律糾紛提供了更多的解決途徑和保障措施,因此,在疫情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后六個月內的情況下,當事人確實不能及時行使請求權、民事訴訟時效中止,此外,根據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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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是對權利人的督促,實際上也是對義務人的保護,如果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經過一定的期間,又沒有其他事由致使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則訴訟時效產生法律效果。屆滿有時又稱為訴訟時效結束、訴訟時效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自動消滅。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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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時效中止包括哪些情形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那么訴訟時效中止包括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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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形成此種情形的原因主要是,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關于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不同,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那么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保證時效也會中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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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民間借貸中,債務人無法償還借款,往往會消極應對債權人追討欠款。債權人的借款可能隨著債務人的跑路,付之東流。因為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債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超過三年,若債務人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且債權人無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的證據,債權人將面臨非常大的敗訴風險。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著延長了訴訟時效。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后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后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么債務人失蹤造成訴訟時效中止該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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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總則》第194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里面,第一個就是不可抗力。(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據此,如果權利人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或者被依法隔離人員,由于治療或者被隔離等情形,對其行使權利造成障礙,不能及時行使民事請求權的,可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綜上,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本次新冠疫情影響而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通常,在原告起訴階段,原告無須主動提交訴訟時效并未經過的證據。那么因疫情管控是否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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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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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保證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終止的情形:提起訴訟或仲裁、權利人主張權利、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提起訴訟或仲裁。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不管是一般的保證責任,或者是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人都是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以及終止的規定的,在中斷或者是中止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是不得主張自己的權益的,并且而不得以對方沒有履行義務為由,向當地的司法機關提出訴訟請求。那么一般保證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終止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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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此,本案應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民法典中改為三年),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的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算,借款人楊某提出,在不存在訴訟時效期間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情形下,出借人高某的訴訟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原告高某于2022年才向被告楊某主張權利,期間也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法定事由,法院:訴訟時效已過本案中,引起原、被告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的法律事實發生在民法典施行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民法典施行前發生的民事糾紛案件,應適用當時的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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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離婚父母一方實際履行自己撫養子女的義務、給付子女撫養費時,應當根據經濟能力對其撫養費的負擔予以減少或者中止給付,而對有經濟能力的另一方適當增加其負擔的撫養費數額。我國《婚姻法》規定,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某些條件出現下,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可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的情形根據司法實踐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減少或者中止其給付: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那么可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的情形是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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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于中止的規定為:“在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時效期間繼續計算?!钡诙倭邨l關于中斷的規定為:“時效因請求人提起訴訟、提交仲裁或者被請求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但是,請求人撤回起訴、撤回仲裁或者起訴被裁定駁回的,時效不中斷。請求人申請扣船的,時效自申請扣船之日起中斷。自中斷時起,時效期間重新計算。那么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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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從確定保證責任時起,在連帶保證,開始起算保證的訴訟時效。在一般保證,則在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算保證的訴訟時效。保證的訴訟時效期限,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應為兩年。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保證人對于通知到達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那么保證訴訟時效的中止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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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十八歲以后是否還有撫養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撫養費變更情況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那么十八歲以后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撫養費給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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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而對于這個3年的期限,還可能因為一些條件而導致中止,甚至中斷。當然,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使用條件不同,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催收通知中斷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基于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并即時重新起算。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那么催收通知中斷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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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過兩年,若債務人以此作為抗辯理由,且債權人無訴訟時效中斷、中止情形的證據,債權人將面臨非常大的敗訴風險。所以,只要刊登公告,就意味著延長了訴訟時效。那么當事人欠款人下落不明,導致訴訟時效中止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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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都離不開油鹽醬醋茶,可是有些人越過越紅火??,有些人卻慢慢的走散了??,甚至鬧到法庭,其實最后的結局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就是所謂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提前找到癥結所在,說不準還有挽回的可能,當下的您看是否有以下圖中的情形呢?或者更嚴重呢?不管屬于哪一種,我們都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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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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