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名下無財產應該如何辦

導讀:
民事經濟經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后,一方不予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人民法院調查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欠錢不還,財產轉移的,建議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那么借錢不還名下無財產應該如何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經濟經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后,一方不予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人民法院調查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欠錢不還,財產轉移的,建議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關于借錢不還名下無財產應該如何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事經濟經糾紛經人民法院判決后,一方不予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人民法院調查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帳公司;
2、對于到期欠債不還的,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3、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款。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