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辯護詞是什么

導讀:
事故發生后,王XX駕車逃逸。辯護人認為因為被告人王XX未注意行車安全,駕駛過程中不集中精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因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被告人王XX主觀上肇事過失的情節較輕。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辯護詞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發生后,王XX駕車逃逸。辯護人認為因為被告人王XX未注意行車安全,駕駛過程中不集中精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因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被告人王XX主觀上肇事過失的情節較輕。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關于交通肇事逃逸辯護詞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山東百脈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王XX之父王慶剛的委托,指派我擔任王XX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一審辯護人。接受委托后,辯護人仔細查閱了案件材料,會見了被告人,參加了今天的法庭審理。辯護人現依法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辯護人對于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XX犯有交通肇事罪名無異議,但基于以下幾方面的原因,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1、被告人王XX交通肇事主觀上的過失情節較輕。
卷宗證據反映,2011年5月13日21時50分許,被告人王兆濤駕駛魯AXXX號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章丘XX有限公司門口處時,低頭找電話時與行人王某、李某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王某、李某受傷。事故發生后,王XX駕車逃逸。辯護人認為因為被告人王XX未注意行車安全,駕駛過程中不集中精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其因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被告人王XX主觀上肇事過失的情節較輕。
2、被告人王XX具有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
被告人王XX案發后主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樣的案件重要情節已被起訴書認定。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據此,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王XX在本案中具有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望法庭在量刑時給予被告人王XX從輕或減輕處罰。
3、被告人王XX系初犯,歸案后認罪態度好,且已經對受害人積極賠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
被告人王XX平時一貫表現良好,無違法違紀之前科。歸案后認罪態度好,對自己所犯罪行非常后悔。在我會見時他一再表示要吸取這次案件的深刻教訓,并對受害人家屬表示出深深的歉意。今天法庭之上被告人王XX對自己所犯罪行亦供認不諱,愿意接受法庭公正審判的態度是積極的,且王XX的親屬經過和受害人王某一方積極協商,對民事賠償達成一致意見,且已經按照章丘市人民法院(2012)章民初字第XX號民事調解書履行完畢其賠償責任,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請求法庭考慮以上因素,酌情對被告人王XX從輕處罰。
以上是辯護人的幾點辯護意見,請求法庭予以參考,同時請求法庭能夠依據上述事實及相應法律,依法對被告人從輕或減輕處罰。
(本文當事人系化名)
山東XX律師事務所胡XX
2012年X月X日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三、交通肇事賠償項目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