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導讀: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積金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商如何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那么,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夫妻財產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積金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商如何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那么,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夫妻財產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積金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協商如何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