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扣留他人車輛 被判返還并賠償

導讀:
法院在審理中,經調解并對被告堅某某批評教育,堅某某主動返還了車輛,原告孫某某也將賠償數額降至2000元,但被告不愿賠償其他損失。法院認為,被告堅某某因張某未結清租賃費并避而不見,便懷疑原告與張某合謀,進而扣押原告車輛,是對原告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車輛并賠償扣車的損失,于法有據,應予支持。張某尚欠租賃費的問題,被告可通過其他正當渠道予以解決。那么私自扣留他人車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在審理中,經調解并對被告堅某某批評教育,堅某某主動返還了車輛,原告孫某某也將賠償數額降至2000元,但被告不愿賠償其他損失。法院認為,被告堅某某因張某未結清租賃費并避而不見,便懷疑原告與張某合謀,進而扣押原告車輛,是對原告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車輛并賠償扣車的損失,于法有據,應予支持。張某尚欠租賃費的問題,被告可通過其他正當渠道予以解決。關于私自扣留他人車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在審理中,經調解并對被告堅某某批評教育,堅某某主動返還了車輛,原告孫某某也將賠償數額降至2000元,但被告不愿賠償其他損失。法院認為,被告堅某某因張某未結清租賃費并避而不見,便懷疑原告與張某合謀,進而扣押原告車輛,是對原告合法財產所有權的侵犯。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車輛并賠償扣車的損失,于法有據,應予支持。原告放棄扣車的部分損失,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張某尚欠租賃費的問題,被告可通過其他正當渠道予以解決。據此,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堅某某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賠償原告孫某某農用三輪車被扣期間的損失2000元。(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熱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