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情形

導讀: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受損害的結果是因為受害人的錯誤行為所導致的,可以依照受害人自己所犯過錯的程度適當對侵權人所要賠償的精神損失費用數額進行減輕或者直接免除侵權人所要承擔的精神損失費用。精神損失費交由保險公司在理賠的范圍內進行支付。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受損害的結果是因為受害人的錯誤行為所導致的,可以依照受害人自己所犯過錯的程度適當對侵權人所要賠償的精神損失費用數額進行減輕或者直接免除侵權人所要承擔的精神損失費用。精神損失費交由保險公司在理賠的范圍內進行支付。關于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生活中,當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可以根據以下所提及到的6個因素進行精神損失賠償:
(1)侵權人對受害者造成傷害所犯的過錯程度。所犯的過錯程度越大,受害者可要求的精神損失費用就越高,反之越低,當然,有些案件法律另有規定的,就不在這個范圍內,不能用這個作為參考;
(2)在一起事故中,侵權人對受害者造成傷害所使用的手段、對受害者造成傷害所處的場所、侵權人自己的行為方式等涉及到的具體情節;
(3)在一起事故中,肇事者的侵害行為對受害者產生的怎樣的后果,產生的后果越嚴重,那要賠償的精神損失費用就會相對越高,具體情況具體定奪;
(4)當發生這件事后,肇事者可以從這件事獲得多大的利益;
(5)精神損失費的數額也要根據侵權者的自身情況來看,要根據他自己的經濟情況,如果所劃的精神損失費用太高,但是肇事者又沒有足夠的能力來支付這筆精神損失費用也是不可以的了;
(6)精神損失費用的多少也要根據地方法院所處的地區的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來看,所處地區不一樣,那精神損失費用數額也不一樣,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肯定不能以經濟發達的地區做參考,那所做的參考就沒有多大價值。
如果在一起事故中,受損害的結果是因為受害人的錯誤行為所導致的,可以依照受害人自己所犯過錯的程度適當對侵權人所要賠償的精神損失費用數額進行減輕或者直接免除侵權人所要承擔的精神損失費用。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有的是按照受害人所受傷的等級來進行賠償的,按照每一級5000元來進行賠償的計算。精神損失費交由保險公司在理賠的范圍內進行支付。
(1)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由于肇事者的行為導致了受害者變成了殘疾的,主要就是導致殘疾方面的賠償金;
(2)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由于肇事者的行為導致了受害者死亡的,主要就因死亡所要支付的賠償金;
(3)還有就是除了以上所提的其他造成損傷情形的精神損失費用。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傷殘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而現行的商業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他傷殘賠償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最高院考慮到了上述情況,對于該問題在最高院在(2008)民一他字第25號給安徽省高院的復函中,明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總和大于交強險時如何賠償的問題:將該部分權利給受害人,如果受害人選擇優先請求在交強險中賠付精神損失費的,法院應當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選擇的話,法院可以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