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規定

導讀: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費如何計算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傷殘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到目前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判例。如果賠償權利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對其具有特定的紀念意義則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費如何計算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傷殘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到目前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判例。如果賠償權利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對其具有特定的紀念意義則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關于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根據現有司法解釋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傷殘鑒定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賠償權利人為老年人、殘疾人、嬰幼兒或孕婦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賠償權利人所受傷害尚不構成殘疾基于人道主義法院一般會酌情判決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不會超過對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費如何計算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傷殘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而現行的商業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他傷殘賠償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最高院考慮到了上述情況對于該問題在最高院在(2008)民一他字第25號給安徽省高院的復函中明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總和大于交強險時如何賠償的問題將該部分權利給受害人如果受害人選擇優先請求在交強險中賠付精神損失費的法院應當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選擇的話法院可以裁定。
根據現有司法解釋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傷殘鑒定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賠償權利人為老年人、殘疾人、嬰幼兒或孕婦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賠償權利人所受傷害尚不構成殘疾基于人道主義法院一般會酌情判決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不會超過對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能否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到目前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判例。但是沒有這樣的判例不等于賠償權利人就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賠償權利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對其具有特定的紀念意義則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是指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交通事故在廣義上還可包括鐵路機車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但習慣上僅指公路運輸和城市交通中車輛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中國規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損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損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為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