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兒子一頭撞死八旬老爹

導讀:
12月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孫志剛故意傷害案。孫志剛今年41歲,無業,精神病患者。被告人孫志剛作案后于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坐在被告席的孫志剛精神上有些恍惚,眼神顯得游離,而言語上則有些啰嗦。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孫志剛講,是其父親先用菜刀砍了他,他才用頭去撞了父親。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志剛目無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那么精神病兒子一頭撞死八旬老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2月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孫志剛故意傷害案。孫志剛今年41歲,無業,精神病患者。被告人孫志剛作案后于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坐在被告席的孫志剛精神上有些恍惚,眼神顯得游離,而言語上則有些啰嗦。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孫志剛講,是其父親先用菜刀砍了他,他才用頭去撞了父親。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志剛目無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關于精神病兒子一頭撞死八旬老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跟父要房被拒家有30萬不給老婆孩子跑了
精神病兒子一頭撞死八旬老爹
午報訊因為家庭上的一些瑣事,父子之間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在爭吵過程中,氣急敗壞的兒子一頭將年邁的父親撞倒在地,可就因為這一撞,使得他81歲的老父親再也沒有站起來。12月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孫志剛故意傷害案。
孫志剛今年41歲,無業,精神病患者。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孫志剛于2009年5月10日21時許,在西城區三里河東路某號樓東側自建房內與其父親因瑣事發生爭執后互毆,孫志剛用頭猛撞父親的頭、面部,將其撞倒在地,致父親重度腦損傷合并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孫志剛作案后于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
坐在被告席的孫志剛精神上有些恍惚,眼神顯得游離,而言語上則有些啰嗦。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孫志剛講,是其父親先用菜刀砍了他,他才用頭去撞了父親。而他與父親之所以動手,主要基于三點原因:第一點是,他父親在幾年前購買了房子,他一直想讓父親給他兩間,為此他找父親要了好幾次,但是父親就是不給他;第二點是,他沒有工作,一直靠吃低保生活,一個月400多元。他的母親很多年前就去世了,他知道家里有些錢,他就問父親家里的錢哪去了,而父親給出的答案是都讓其母親給拿走了。后來他發現,家里的錢都在父親手里,因為父親有一張30多萬元的國庫券存單;第三點是,他是1993年結的婚,1994年有的小孩,孩子出生后,他的妻子曾跟他父親提出想要老人的房產證,但是他父親沒有同意,沒過多久,他的妻子就帶著孩子跑了。后來他妻子到法院和他離了婚。
事發當天,他到自家樓下的自建棚里找父親理論,父子二人又吵了起來,他伸手想把父親從棚內拽到外面來,可誰想父親拿起一把菜刀砍了他一下,于是他用頭狠狠地撞了父親一下,他父親一下被他撞倒在地。后來他發覺父親已經不行了,就叫樓內開電梯的服務員打急救和報警電話,警察來后,他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警察。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志剛目無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中院審理后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