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殺死有賠償嗎

導讀:
符合法定條件 不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如行為人有財產的從其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意味著無論是精神病患者還是正常人,只要其行為造成了他人的損害,理論上應當負有賠償責任。
精神疾病患者因其辨識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有所減弱或喪失,其法律責任能力可能受到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于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不予刑事處罰,但應由家屬或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并在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
當精神病患者的行為導致他人死亡時,是否有賠償義務呢?
在一起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殺人案件中,法院最終判決患者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原因在于監護人未盡到合理的監管義務,導致患者傷人事件發生。此案例表明,即便精神病患者本身不承擔刑事責任,其監護人也可能因未盡監管職責而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精神病人殺人,受害家屬能索賠嗎?
案例:我姨媽在回家路上,被同小區據說有精神病的青年男子殺害在家門口。事后,公安機關發了一個殺人犯有精神病的通知給家屬。我們家屬應該如何維權,讓殺人犯得到應有的懲罰,就算殺人犯有精神病免除刑事責任,我們如何能申請得到經濟賠償?被害者家庭經濟困難,如何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
——錢女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上述規定,您所說的青年男子是否負有刑事責任,并不是僅僅看他有沒有精神病,而應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該名男子在犯罪時是否可以辨識、控制自己的行為,以此確認其是否需要負刑事責任。
其次,即便該名男子屬于精神病人,其剝奪了您姨媽的生命,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如行為人有財產的從其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因此,你們可以向該青年男子的監護人主張經濟賠償。
精神病人殺人,真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嗎?
符合法定條件 不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所以說,精神病人殺人傷人不負刑事責任,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01必須是精神病人犯罪
02必須是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
03必須經法定程序鑒定
精神病人雖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本人或監護人的民事責任并不能免除。《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對于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無法履行監管責任的精神病患者,我國的《民法總則》規定了監護人的順序與職責,確保了受害者可以追索到適當的賠償責任主體。
“被精神病殺死有賠償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但具體的賠償情況需要依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法律規定來確定。如果遇到此類法律實務問題,建議咨詢律總管本頁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