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手被車門擠骨折 車主及掛靠單位賠償

導讀:
小學生放學回家途中,不幸在乘坐公交車時,小手被卡在門外致使骨折。司機劉某以及售票員陳某見小學生受傷,便及時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并支付了醫療費。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公交車司機劉某、售票員陳某、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馮某賠償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9000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四名被告一致認為,車輛有保險,對李某的傷害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那么男孩手被車門擠骨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學生放學回家途中,不幸在乘坐公交車時,小手被卡在門外致使骨折。司機劉某以及售票員陳某見小學生受傷,便及時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并支付了醫療費。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公交車司機劉某、售票員陳某、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馮某賠償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9000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四名被告一致認為,車輛有保險,對李某的傷害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關于男孩手被車門擠骨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學生放學回家途中,不幸在乘坐公交車時,小手被卡在門外致使骨折。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2008年8月26日下午5時30分,小學生李某放學后準備乘車回家。當她上公交車的時候,右手還沒有進入車內,司機劉某就急關車門將李某右手卡在車外,致使李某受傷。司機劉某以及售票員陳某見小學生受傷,便及時將她送往醫院治療并支付了醫療費。
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公交車司機劉某、售票員陳某、車輛的登記所有人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馮某賠償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9000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四名被告一致認為,車輛有保險,對李某的傷害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人身權依法受到保護,侵害他人身體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馮某賠償原告李某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共計6100元,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承辦法官解釋說:馮某作為實際車主以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的名義在開展營運業務中發生事故造成原告受傷,對原告經濟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北京新豪客運服務中心作為登記車輛所有人應與馮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劉某、陳某作為雇員在從事營運活動中沒有重大過失,應由雇主承擔責任,且事故發生后對李某進行救治并支付醫療費,不應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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