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工地能施工嗎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中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那么法定假日工地能施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中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關于法定假日工地能施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產生的噪音非常大,有可能會影響到周圍的居民,因此國家對于施工的時間作出了規定,那么其中對于法定節假日是否可以施工有沒有做規定?違法施工的行政處罰程序是什么?以下就跟著大律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假日工地能施工嗎一般是不允許在節假日期間施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中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二、違法施工行政處罰程序(一)簡易程序: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又稱當場處罰程序,指行政處罰主體對于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后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序。
(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序。
(三)緊急聽證程序:緊急狀態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慮,行政機關在作出正常狀態下應舉行聽證的三類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經相應的聽證程序就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由法律預先規定,授權行政機關根據緊急狀態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則予以確定,在強調保障公共目的實現的同時,應兼顧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三、夜間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申請人將建筑工程夜間施工許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各區縣行政審批大廳或環保部門,接件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符合審批條件后簽收,移交經辦部門,并辦理移交手續;對初審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由接件部門直接通知申請單位,書面告知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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