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3、名為內部承包實為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則合同無效,但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的規定,雖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而無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對方參照合同約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那么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名為內部承包實為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則合同無效,但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的規定,雖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而無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對方參照合同約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關于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工程施工往往是會涉及到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的,很多時候產生糾紛都是因為合同無效,那么工程內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1、勞動關系不存在導致內部承包合同無效
當事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勞動關系是內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條件。法院在認定勞動關系時,會結合雙方提供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繳納情況、考勤記錄等綜合認定。當事人若不能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或支付過工資等能直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法院將不予支持勞動關系存在的主張,內部承包合同也因主體不適格,涉嫌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而歸于無效。
2、施工企業缺乏對內部承包人的資質管理導致內部承包合同無效
當事人雖然在內部承包合同中約定了雙方內部承包的權利義務,但實際中并無證據能證明施工企業對內部承包人進行資質管理,即無證據證明施工企業在資金、技術、設備、人力等方面給予內部承包人相應的支持,故該部分事實不足以認定施工企業履行有效的內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業應盡的義務。因此,雙方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實際系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的性質,應認定無效。
3、名為內部承包實為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則合同無效,但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的規定,雖然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違法分包、轉包或掛靠而無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對方參照合同約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
4、發包人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發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的規定,如果內部承包合同無效,內部承包人作為實際施工人,可以發包人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承擔責任。
5、內部承包合同有效,內部承包人對外承擔責任的,對本屬于施工企業的責任可向其追償
內部承包人將工程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實際施工人,在向實際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據施工企業與內部承包人有效的內部承包合同的約定,要求施工企業對內部承包人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墊付的工程款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應予以支持。
6、內部承包合同有效,實際施工人要求施工企業承擔責任的,施工企業對外承擔責任后,可向內部承包人追償
內部承包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對外,內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業履行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當直接由施工企業來承擔;對內,由于承包的性質決定了工程最終的盈虧均由內部承包人來承擔,故施工企業在對外承擔責任后,可以依據內部承包合同向內部承包人進行追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范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質量
??按國家驗收規范達到合格標準和建設單位質量等級要求。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總造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終以結算定案值為準。
五、協議工期
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如遇下列情況,由乙方及時與建設單位辦理簽證,并由建設單位出具工期順延證明,工期順延。
1、因建設單位原因未能在協議約定時間內開工;
2、建設單位未能在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延誤簽證或工期順延證明原件須及時交甲方。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乙方所需與工程相關的資料,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措施、組織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2)甲方對整個工程實行全面監督,有權不定期組織對現場進行質量、安全、業內資料及文明施工的檢查,有權要求乙方按施工文件、規范、質量標準、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法令組織施工,對不合格項提出限期整改方案,監督乙方執行。若乙方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多次整改后尚不能滿足建設單位要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應委派本公司管理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指導,派駐的人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甲方應派專人負責現場管理人員。姓名:電話:職務:項目經理月薪:元(本條是否有必要)
(4)每月審核乙方上報的施工計劃和月末已完工程量盤點。依據工程進度計劃審查乙方勞動力進場情況,職工個人技能水平,若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5)協助乙方聯系對外業務單位(設計院、建設單位、結算審計部門、監理公司等相關部門)。
(6)工程結算以乙方提出為主,甲方協助,最后以建設單位審定造價作為甲方和乙方確定承包費用的最終依據。
(7)財務資金由甲方統一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資金的使用,以確保工程資金的合理使用。
(8)工程款由建設單位撥入甲方帳戶后,甲方根據工程進度扣除各種費用后,向乙方撥付工程進度款,因建設單位遲延或不能足額撥付工程進度款,不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對建設單位未付部分的工程款,乙方無權在建設單位支付前向甲方索要。
(9)凡從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均應首先進入甲方帳戶,乙方不得私自從建設單位收取工程款。在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扣除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的內部管理費(計費標準為工程結算總造價的%)和代扣代繳稅金(稅金標準為工程結算總造價%),剩余工程款再撥付乙方。
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協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經建設單位審定結算報告后,甲方按結算定案總造價留足全額應收管理費和稅金,剩余結算總造價的%作為工程質保金,保修期為年,保修期滿根據保修責任承擔情況進行清算。該工程勞保基金由甲方按照按自治區相關規定使用。(請財務關注本條)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按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措施、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技術規范和項目要求、乙方投標方案及甲方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對工程的隱蔽部分,應先由乙方自檢,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設單位、監理共同進行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工程質量問題而返工的損失由乙方自負。造成無法返修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及其它違約責任。在施工中若乙方質量達不到要求,且又不執行甲方管理指令的,其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及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安全、技術交底;按規定完成技術保證資料、施工管理資料、質量檢評資料、安全管理等工程資料,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3)負責辦理現場發生各種經濟簽證設計變更或處理措施。每月25日前及時向甲方報送月份已完工程量盤點。
(4)乙方所進材料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書,并按施工規范要求進行試、化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5)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條款,服從建設方、監理、甲方的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承擔屬本工程施工單位應繳納的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各項管理費用及社會費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級有關部門、建設單位、甲方處罰帶來的經濟支出。
(6)若乙方工作人員不服從建設單位的指揮、甲方的監督或出現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解除此協議,因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核實具體保險險種)
(8)落實安全保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組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規范安全施工行為,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損失擴大,并自行承擔施工過程中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全部賠償責任。
(9)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制作懸掛“七牌兩圖”,按甲方要求填寫相關內容。按工程要求配備好項目部管理人員,報送甲方同意。根據進度要求組織好勞動力進場,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能力,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特殊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按施工組織設計配置大型工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11)乙方在工程開工前對所有進入現場施工的人員如實填表造冊報甲方存檔,每月填報工資表,按時發放工資。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12)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向甲方申領的印鑒應由乙方項目負責人自行保管;申領印鑒僅限于工程資料呈報使用,嚴禁用于工程合同、協議的簽訂以及材料購銷、設備租賃、人員雇傭、債權債務約定等事項,工程竣工、資料呈報完畢后及時將印鑒交回甲方;
(13)乙方實行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以甲方名義賒欠各種材料、工具租賃費用,凡乙方與其他單位、個人的一切經濟、財務、材料往來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發生法律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4)本協議簽訂同時,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協議履行完畢乙方無違約責任且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無息退還保證金。
七、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協議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負責對工程進行保修,并承擔發生的有關費用。
2、乙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及時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交付。
八、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約定質量要求的,乙方除應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施工單位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另應按工程結算造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完工的,乙方除應承擔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施工單位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外,另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結算造價%的違約金。
3、乙方私自收取工程款的,應按收取款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進行轉包、分包。否則,甲方將有權解除承包協議,乙方并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5、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向乙方追償或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際,就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
第六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第七條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
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第九條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就雙方的權責展開分析,工程未合格的,承包期間為履行相應義務的,非法轉包公程的,未簽訂勞動合同等等,都屬于合同糾紛,可依法進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