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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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
我們??吹浇ㄖさ厥┕さ那樾?,這些建筑工程的施工是由有資質的建筑公司進行承包的,建筑公司承包之后可以分部分進行分包,就建筑工程哪些可以分包、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工程建設方的質量保修責任,以下由大律網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專業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須征得發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別轉包給第三人。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體結構的施工任務,分包人必須有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不得將工程分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分包人。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次進行分包。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量與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國家規定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般是五年。而且,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其中,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三)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對在保修期限內和保修范圍內發生的質量問題,一般應先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分析質量問題的原因,確定維修方案,然后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注:明確維修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相同。)
但當問題較嚴重復雜時,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圍內,均先由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不得推諉扯皮。(注:此條明確遇到問題首先應先由施工單位進行維修,這條充分保證了住戶或使用者的權益。
對于保修費用,則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注:此條明確的是維修完成后費用的承擔問題,這是與上一條相呼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