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什么樣的合同不生效

導讀: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一、什么樣的合同不生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合同;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合同;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而且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二、合同是不是必須法人簽字
關于合同是否必須是法人簽字的問題,依據相關民事法律規定,法人屬于法律擬制的主體,其不具有實體,因此也就不存在可以簽字的可能性。
但是法人具有代表其身份的法人印章。法人為主體訂立合同的簽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具有權限的委托代理人進行。其具有代表或者代理權限的情況下,代表法人的利益,實施法人的意志,其簽章具有效力。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成立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