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情侶簽訂“同居忠誠協議”未被法院認可?

導讀:
為何情侶簽訂“同居忠誠協議”未被法院認可?
為何情侶簽訂同居忠誠協議未被法院認可?
近日公開的一份裁判文書中,一對情侶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雙方在發生矛盾后,簽訂了一份同居忠誠協議,法院未認定這份忠誠協議的有效性。
近日公開的一份裁判文書中,一對情侶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雙方在發生矛盾后,簽訂了一份同居忠誠協議,法院未認定這份忠誠協議的有效性。
首先,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與社會風俗、社會公德不相符合,違反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其次,該協議僅規定男方的義務與責任,而對女方的義務只字未提,明顯顯失公平。
因此,為穩定同居感情,基于同居關系簽訂的所謂同居忠誠協議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