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產債務怎么辦 法人需要承擔什么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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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宣布破產債務怎么辦?
建議公司宣布破產債務的處理方法:依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責任以投資額為限。按照破產程序,應當通知并公告債權人登記債權。公司一般財產(非抵押物)處置所得順序扣除破產費用、員工工資和安置費用、稅金后不足償付全部債務時由一般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償還債務有剩余由全體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或公司章程規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記的債權可以不再償還。
二、公司宣布破產,法人需要承擔什么?
1、如果企業破產且法人代表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導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其虧損責任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來承擔,而應由法人自己承擔,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債權債務法律法規
一、《公司法》第3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破產法》第2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