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法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導讀:
現如今,國家對市場經濟的規范力度加強,司法實踐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防范問題引起了眾多需要長久發展、持續盈利公司的高度重視。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于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那么公司債務法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如今,國家對市場經濟的規范力度加強,司法實踐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防范問題引起了眾多需要長久發展、持續盈利公司的高度重視。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于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關于公司債務法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如今,國家對市場經濟的規范力度加強,司法實踐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也越來越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防范問題引起了眾多需要長久發展、持續盈利公司的高度重視。作為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權必有責。那么公司債務法人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人有以下行為會有相應的責任。
1、虛假出資。
行政責任:《公司法》第200條規定,對于虛假出資的公司發起人,股東,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依《刑法》第159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罰金。
2、《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是一個好光環。對此,好心的給一個建議,這也是生意場上最忌諱的: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業,建議你及你的朋友不要趟渾水。尤其是對自己不了解的企業。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么建議你朋友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背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你及朋友背。
法人承擔了民事責任后,是否還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說來,法律要求法人必須在主管機關批準登記或有關條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后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權利范圍或者范圍內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范圍或業務范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但是還須看到,法人代表在實際活動中的一些錯誤行為,包括侵權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代表法人履行職務時發生的,有的甚至是經法人組織同意或默許的。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
對于法人代表是否承擔責任問題,《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超過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責任的;(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根據上述規定,超越企業經營范圍與他人簽訂供銷合同,在法人承擔責任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一般而言,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及資合的特征,當人合出現破裂,法院會判定公司已不具有存續的價值(理論上稱為公司僵局)。某股東持股50%,請求解散公司對證明公司僵局具有重要意義。這時,如果其他股東希望維持公司的存在,則會提出和解方案,包括受讓某股東持有的股權;反之,公司會被法院判令解散并進行清算,某股東自然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企業法人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后果;如果企業破產并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4、發生矛盾糾紛時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行政及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行政及刑事責任交叉的情形: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擔責任外,對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處以行政處分(通常為國有企業)、罰款,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公司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非法經營的;
(二)公司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股東或公司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公司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公司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變更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公司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對外擔責,但在特殊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在遇到欠債不還時,應及時委托催天下信息平臺,催天下,秉承以打造信用生態,構建誠信社會的發展理念,運用獨特的商業模式和創新的思維理念,為解決各類金融機構、企業、個人在催收業務中的難點和困惑而創立的大型一站式催收技術服務平臺,同時也是一家物業費收繳綜合服務商。催天下依托于母公司匯法集團風險信息大量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機構、金融租賃、融資租賃、保理、大型互聯網金融機構、征信公司、消費金融機構這一優勢,通過法律警告、信用教育、佛系催收等合法文明手段,全方位提高欠款人的違約失信成本、從而讓被催收人在生活中處處受阻、寸步難行,促使其主動聯絡債權人進行還款。催天下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