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導讀:
公司倒閉先是以公司財產對債務負責,公司的法人財產、責任獨立,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但實踐中出現了股東濫用公司的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的情形。那么,公司破產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關的了解,才能清楚其中的規定,我們可以看看下面的內容介紹,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破產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一、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即:當公司發生債務責任時,股東并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所承擔的責任,體現為股東對公司的出資,股東須以其全部投資,也僅以該投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也就是說,股東在依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出資義務后,對公司行為將不再承擔責任。
若股東已向公司繳納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沒有責任。
若股東尚未向公司繳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須向公司補足其認繳的出資。
例外情況: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沒有實繳的股東如何退出公司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東失權”條款
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于怠于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




